职工安全知识普及
食物中毒的家庭预防
1.选择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的饭店和食品商店,查看原包装食品和散装食品的标签是否标明品名、配料表、厂名、厂址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。
2.立即食用煮好的食物,避免食用在常温下存放超过4~5小时的熟食。
3.烹调操作时刀、砧板等食品用工具及盛装食品的容器要生熟分开,冷藏和烹调食品时注意不要生熟混放,以避免交叉污染。
4.熟食品在温度低于 60℃、高于10℃条件下放置2小时以上的,或隔顿、隔夜的食物,食用前须彻底再加热。
5.慎食水产品,严禁食用或供应河豚、织纹螺等明令禁止的食品。
6.建议蔬菜在清洗前先浸泡20~30分钟以清除残留农药。
7. 腊腌罐头食品,食前应煮沸6~10分钟。
8.平时应根据不同食物的实际消费情况,按需购买,并对冰箱中所存放的食品心中有数,及时进行清理,定期消毒,以保证冰箱的使用安全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