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金秋助学活动和阳光就业行动的通知
关于开展金秋助学活动和阳光就业行动的通知
各县(市、区)总工会,荆州开发区总工会,市直各产业(委、 局)工会,各驻会产业工会:
为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 的决策部署,认真落实市委、市政府和省总工作要求,市总工会 决定从 2024 年 8 月起在全市工会开展困难职工家庭子女金秋助 学活动和阳光就业行动,助力困难职工家庭子女顺利完成学业、 更好实现就业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工作对象
(一)金秋助学帮扶对象。 — 1 —在荆州市就业的职工,其子女正在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 (含高职高专、本科、硕士研究生、博士研究生)、高中及中等 职业教育,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,可进行助学帮扶:
1.工会建档困难职工家庭;
2.关停并转等困难企业困难职工家庭;
3.下岗失业职工家庭;
4.单亲困难职工家庭;
5.困难农民工家庭;
6.生活困难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家庭以及遭受重大疾病和 意外灾害职工家庭。 对进入高收费私立学校就读(不含优录免费生)或自费出国 (境)留学的,以及大学中外合作专业的学生不列入助学对象。
(二)阳光就业援助对象:工会建档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 生子女(含应届毕业生、往届未就业毕业生);各级工会根据工 作实际确定的其他就业援助对象。
二、补助标准
(一)对于建档困难职工家庭子女,按照《湖北省工会困难 职工专项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》(鄂工办〔2020〕26 号) 标准执行。
(二)对于建档外困难职工家庭子女,按照接受全日制高等 教育的学生每生不超过 5000 元;接受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的学 生每生不超过 3000 元执行。建档外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助学,不 — 2 —纳入受助家庭的送温暖资金额度计算。
(三)义务教育阶段子女不纳入工会助学范围,社会捐资助 学和企业事业单位自主开展的助学活动除外。
三、主要工作
(一)摸底数,精准对接需求。各级工会要对困难职工家庭 开展普遍调查,精准了解家庭状况、上学动态信息、专业方向、 就业状态、就业意愿、援助需求等情况,完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 助学帮扶和就业援助实名制档案,做到底数清、需求明、措施实, 实现“一人一档”、“一人一策”。
(二)强服务,全面做好帮扶。各地工会要广泛开展“三个 精神”宣传教育,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劳动观、就业观,激励学 生自立自强、勤奋学习、立志成才。要加强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助 学帮扶,推动工会助学活动与国家助学体系相结合,有效落实国 家学生资助政策,帮助困难职工家庭子女解除后顾之忧。要用好 工会“金秋助学”资金,为在校困难职工家庭子女提供生活费补 贴。要充分发挥各地工人文化宫、职工服务(帮扶)中心等工会 阵地作用,提供动手实践、劳动体验等学习机会。 (三)多渠道,大力促推就业。各地工会要做好线下精准推 送,动员国有企业、劳模企业、爱心企业履行社会责任,进一步 挖掘潜力、释放岗位,搭建校企对接平台,开展定向岗位对接, 探索建立常态化合作模式,为毕业生提供培训、实习、见习、就 业机会。要提供线上就业服务,主动联系邀请本地诚信经营、规 — 3 —范用工的企业,接入全总“职工之家 APP—就业帮扶云”,开设 招聘活动专场专区,推广运用直播带岗、远程面试等线上招聘模 式,促进毕业生和岗位精准有效对接。 (四)扶创业,给予资源支持。发挥创业对就业的带动作用, 鼓励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进行网络创业、 返乡创业。通过各类创新创业大赛,筛选优秀创业项目,帮助对 接政府、企业资源,提供资金、场地等方面支持,邀请创业专家、 劳模工匠与创业毕业生结对,提供创新指导、产品孵化以及成果 转化等服务,落实好创业扶持政策。
四、相关要求
(一)加强组织领导。各级工会要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出发, 切实增强使命感、责任感和紧迫感,积极做好困难职工子女助学 帮扶和就业援助。要加强组织领导,准确把握工作要求和工作流 程,专题部署推动,明确责任分工,细化工作举措,确保工作取 得实效。
(二)加强政策宣传。全面梳理教育资助、促进就业、工会 帮扶等相关政策规定,充分运用主流媒体和工会宣传阵地以及新 媒体开展政策讲解和活动宣传。加强与人社、民政、教育等部门 对接,建立信息共享和情况通报制度,做好困难职工家庭子女档 案数据比对,推动将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纳入国家助学 体系和就业援助体系,推动政策落实。
(三)强化统筹协调。依托线上就业服务实名制档案,对毕 — 4 —— 5 — 业生培训、实习、求职、就业做到全流程服务跟踪。生源地工会 与就业意向地工会要加强协同,就业意向地工会要积极做好异地 就业毕业生的就业服务。充分发挥工会枢纽型社会组织作用,以 公益活动、购买服务等方式,与社会服务机构开展多元化合作, 为困难职工子女提供精准化就业助学服务。
(四)严格资金管理。金秋助学资金应纳入县级以上工会组 织年度预决算管理,所有资金通过工会会员卡或银行卡实名制发 放,发放工作完成后 30 个工作日内登录全国工会帮扶管理系统 或项目管理平台录入实名制发放信息。建档外助学严格执行审核 公示流程。
(五)做好统计总结。各地工会应于 9 月 20 日前完善困难 职工家庭子女就业援助和助学帮扶实名制档案,持续对困难职工 家庭子女开展援助帮扶。10 月底,对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助学、 就业状态进行回访、摸底,及时更新档案数据,做好活动阶段性 成果评估工作。统计报表由县级及以上总工会填报,不得层层下 达到乡镇(街道)、村(社区)等增加基层负担。各县(市、区) 总工会,荆州开发区总工会,于 11 月 6 日前将阶段性进展情况 及统计表(见附件)报送市总权益保障部。
联 系 人:李江燕
联系电话:0716-8114497
邮 箱:891014677@qq.com
附件:1.金秋助学活动统计表
2.金秋助学资助情况统计表
3.阳光就业行动统计表
4.2024 年度金秋助学申报及信息核实表
5.荆州市工会送温暖金秋助学申请表
荆州市总工会办公室
2024 年 7 月 31 日






